我是一个内心不太安分的人,总是有机会就想去做。春节刚过,我又作出生活中一个重大决定,离开待遇优厚的跨国公司,加盟国内一家网站,成为网络一族。
为了不吃馒头我选择了上复旦
我出生在四川,
母亲因为家庭出身不好没有机会上大学,但她从骨子里认为自己是一块上清华、北大的料。所以总是鼓励我为她争气,到清华或北大去念书。我学习一直很好,小学时就跳了两级,9岁上了中学。1984年考大学时,老师们都认为我学习好,能够上任何我想上的大学。当时,邻居家的一位姐姐在北大念书,我就向她打听在北大上学好不好。在讲了北大无数好处的同时,她说了一个让我最不能接受的现实:米饭不能随便吃,是凭票供应的,每天至少要吃两顿馒头。我最不喜欢吃馒头,一天三顿都想吃米饭。我问老师,到哪里上学可以随便吃米饭,老师说是南方的学校。我又问,南方的学校哪一所最好。老师说是上海复旦。我当时就读的中学是四川省的重点中学,正巧复旦大学到我们学校要求推荐优秀毕业生,我就这样决定去复旦大学念书,在复旦数学系的数理统计专业学习。那一年,我15岁,在同学里年龄最小。由于总是和比我大的人在一起,使我比同龄人更成熟一些。 为了那双大眼睛我选择了嫁给山东人
我的眼睛长得不大,哥哥经常讽刺我,说我是我们家的丑小鸭,还说我就是学习好能给爸妈争气,长相方面就不像他一样会从父母那里择优组合了。所以我小的时候一直就很不服气,后来在找男朋友时就决心要找一个大眼睛的英俊男人,以后再生一个聪明漂亮的儿子。我是在大学二年级开始谈恋爱的。记得我当时选了一门数理逻辑课,那是一门在大教室上的公共选修课。我未来的丈夫就是在那时出现的。
课堂里有一双大眼睛,炯炯有神。他的名字叫张廷云,是从山东来复旦进修的大学老师。他比我大5岁,成熟稳重。他是学中文的,文笔很好,给我写了很多情书。我特别喜欢读他写的情书。我们那时的女孩在一起会谈论对方的男朋友。我总是觉得我很幸运,因为我收到的情书比数学系或物理系那些男生写出来的动人多了。张廷云后来回到山东,我和他的联系就更靠情书了。有时我一天就能收到好几封,最长的一封有56页。我们谈了7年的恋爱,其间,我觉得最享受的事情就是读他写的情书。感觉比琼瑶的小说有意思多了。
我从复旦毕业后又考上了人民大学的研究生。那时候,在北京已经可以随便吃米饭了,而且我在上海呆了4年之后也觉得应该去北京了。我是大二暑假期间随上海市高校三好学生考察团第一次到北京的,非常喜欢北京的大马路和北京人豪迈爽朗的性格,觉得跟我特对脾气,所以在选择继续留在复旦念研究生还是去北京时,我又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北京。张廷云也追我到了人大,考上了人大的研究生。
这个大眼睛的张廷云是我的初恋,7年长恋之后,他向我求婚。有意思的是,他的求婚并不像他的情书那样浪漫。我清清楚楚地记得那一天他郑重其事地站在我面前,没有山盟海誓,也没有说我爱你,而是掰着五根手指头说如果你跟我结婚,我可以做到这五点:第一,我会给你一个完全自由宽松的家庭环境,如果你要奋斗,我会全力以赴地支持你。第二,如果你在外面受了委屈,生气了,我可以作你的出气筒;第三,如果你不想收拾家,我可以收拾家;第四,如果你不想做饭,我可以做;第五,就算你不想织毛衣,我也可以替你织。这第五点他已经是半开玩笑地说了,但我已经被感动得不行。我就这样在23岁时就把自己给嫁出去了。
为了将来不后悔我选择了早生孩子
我在读研究生的时候经常和女同学谈论关于家庭和孩子问题。那时有好多女研究生都决定这辈子不要生孩子,我却对她们说:不生孩子是不现实的,现在决定终身不要孩子的最终结果就是要孩子要得很晚。我总是认为,做任何事情都不能拖,我一生中最重要的选择有两个:肯定要一个完整的家庭,又要一个成功的事业。事业是永远要做的,没有停顿的时候。既然我生命中一定需要孩子,那么早生好了。
我生孩子的时候24岁。那时我和我丈夫都是人大的教师,我们住在人大的筒子楼里。带儿子从医院回来后,我们用煤油炉在楼道里煮饭,我和丈夫轮流带孩子,条件很艰苦,受了很多累。后来,我父母帮了我很大的忙。现在,孩子在中国上小学,寒暑假都去美国。他在两种文化的语言环境里成长,思维方式很自由和开放。
如今看来,我的选择显然是对了。我接触到一些同龄的女人,她们有的忙得没有时间找男朋友,有的结了婚没空生孩子,还有刚刚才生了孩子,孩子小,拖累重,又影响了事业。很多人都挺羡慕我。最初我对此并没有太多的想法,因为对我来说一切都是顺其自然的。但是当越来越多的人对我谈起这个话题后,我开始感到自己真的是很幸运了。一次我和一个投资银行家聊天,他问我自己感觉是不是一个成功的女人。我说我至少不算是一个失败的人。他接着问我是否做过母亲。当我告诉他,我的儿子已经7岁时,他吃惊地说:那么你真是一个成功的女人了。他对我说,没有做过母亲的女人,其他事情做得再多,也不敢妄称成功。
为了儿时的梦想我选择了去美国读博士
在我4岁的时候,有人问我:“小姑娘长大了想做什么?”我回答:去美国读博士。小时候的梦想一直记在心里。1995年,我终于飞到了美国,开始实现我的博士梦。
我去美国攻读市场营销学博士学位时26岁,我要求3年内拿下博士学位,指导教授直摇头,连声说不可能。因为一般有营销学硕士学位的人往往都需要4年才能攻下博士学位,而我全是理科背景。看到我态度特别坚决,于是教授和我一起以倒计时的方式作出计划,何时写论文,何时参加大考,何时修完各门课程。美国人需要四五年才能做完的博士,我真的用3年的时间就拿下了。在我29岁的时候,我实现了自己儿时的梦想。
为了实现更大的价值我选择了回国工作
我的生活中没有发生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,一切都是很自然地就发生了。我还没有毕业,就收到了一些大公司发来的邀请。选择,又一次摆在我面前。是留在美国继续发展,还是回到中国去接受更大的挑战?我们几个中国人在一起聊天,都认为在美国可以踏踏实实、安安稳稳地过一生,但是否会有作为就很难说了。一个人说:“如果留在美国,我现在就可以想象我退休时的样子。”还有一个人说:“在美国,天天说英语,将来死了变成鬼还要讲英语,想起来感到很没有意思。”他们这些话给我很大的震动,使我最终决定回国发展。
我加入的麦肯锡公司是在国际上最负盛名的管理咨询公司。我的导师告诉我,在麦肯锡公司工作是最有发展前途的,这是好多名牌大学的美国毕业生宁愿断腕也想去的地方。我被派回到麦肯锡公司的中国分公司工作。做它在中国大陆的第一位也是当时惟一的一位营销专家。
我投身网络经济的决心一直很难下,直到遇到了3721网络公司的总裁。
他第一次跟我谈网络、谈3721的时候不是谈如今网络世界热火朝天的融资和上市,而是谈网络如何可以给人们的生活带来更大的方便、创造更多的价值……
他的话对我触动很大。后来他邀请我加盟3721的创业管理团队,让我有一种“踏破铁鞋无觅处,得来全不费功夫”的感觉。我知道,从跨国公司到中国公司,我在物质生活上会损失很大,但我从来就不是一个很在乎物质生活的人。我是学市场的,我更习惯把一件事中更深层次的东西挖掘出来。我认为,做3721这项工作不仅对中国人,而且对其他任何非英语国家的人都会是一个很大的帮助。我主意已定。
选择也给了我一个教育儿子的机会
我儿子一直生活在一个相对比较优越的环境里,外国公司为高级职员的家属也提供了很好的条件。我的孩子在这样的条件下,变得对什么都不太在乎。他身上有很多毛病,都是在美国学来的。比如自由散漫,这在美国不是问题,但到了中国就成了问题。他非常有主意,我需要做的事情首先就是说服他。
我郑重其事地与7岁的儿子进行了一番严肃的谈话。我告诉他,妈妈准备放弃优越的工作,进入一家中国公司工作。儿子问:有什么差别吗?我说:挣钱会比过去少多了。我告诉他,他每个月的零花钱要减少一半,全家人要开始学会节约。比如说,过去学完琴回来可以坐出租车,现在就要乘公交车。儿子终于明白这里面的利害关系,他对我说:“妈妈,你还是等新公司条件好了以后再去行不行?”当他知道我主意已定时,跑回自己的床上,偷偷哭了。我继续对儿子做思想工作。现在他也学会节约了,比如我们去购物,他就会要求我们看价格。比如买速冻饺子,他说要数一数,哪一种数量多。我非常高兴地看到孩子的这些变化,我觉得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,需要有人指点,需要经历艰苦的锻炼,也要学会懂得选择。
选择的过程同时也是放弃的过程,我所做的一切选择,都是为了做一个有创造性生活的人。